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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备案指引曝光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解读

发表于:2016-11-29 09:44:12

11月28日,一份署名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以下简称“指引”)影印文件流出。按照该文件,P2P网贷平台备案制是银行存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的前置条件。

这是继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又一份关于网贷管理办法的细则“指引”。此前,在8月24日《办法》出台当天,银监会发言人曾表示,将在近期内出台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备案登记的指引。

备案登记指引显示,新设立的网贷平台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已设立的网贷平台,依据P2P网贷**工作的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 

按照要求,新设立网贷平台办理备案登记需要网贷平台基本信息、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出资额、股权结构等九大部分材料。对于已设立的网贷平台,除上述九大材料外,还需提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按照要求,已设立的网贷平台,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接到备案申请后,银监会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以数据对比、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备案登记完成后,网贷平台应当持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这个指引肯定是对行业的一个重大利好,自被国家纳入监管以来,行业在合规方面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具有重要意义。”东莞P2P龙头企业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认为,该指引推动了P2P进行银行托管、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等方面的进度。“之前,团贷网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时,一直没有历史的东西可以依据或者借鉴,网信办也不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给这类企业审核、发放。有了这个文件,下来我们这些事情就很好办了。”

张林还透露,团贷网一直紧跟政策要求做合规性的整改,近期的则包括牌照的获取、业务的梳理、财务的流程等。具体到这份备案登记指引,团贷网将结合8月24日出具的网贷监管办法,严格依照备案登记的条件去准备。“应对监管也好,应对这一份登记备案也好,其实我们一直在做,毕竟合规才是平台发展壮大的前提。”

稿源:东莞时间网
媒体报道
东莞时间网
http://biz.timedg.com/2016-11/28/20515589.shtml
网贷之家http://www.wdzj.com/news/hangye/43101.html
网贷天眼http://news.p2peye.com/article-4889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