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8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二次峰会在德国汉堡举行。峰会提出“塑造一个相互连通的世界”,金融科技成为一个重要议题。今年还是中德建交45周年,两国之间近年来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互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7月11日至13日,在今年G2O峰会的大背景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践行中德双方交流精神,由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带领陆金所、宜信理财、团贷网等国内最具代表性的金融科技平台代表,到德国开展了为期3天的交流和研讨活动。
交流行第一站为德意志联邦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一行与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欧洲央行(ECB)代表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研讨。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同时也是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SCB)的一部分,由于它的实力和规模,德意志联邦银行是此组织中最有影响力的成员,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同位于德国法兰克福。
陆书春秘书长向德央行详细介绍了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历程,并客观分析了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的相互作用:“在中国,我们非常注重创新,Fintech(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很迅速。通过专项整治,我们也看到了整体市场趋于理性,平台总的数量在不断下降,但是市场需求的热度并没有降低,从参与人数来看还是上升的,交易量也是上升的。这一点上,监管要从这个角度去适应市场的需求。我们在谈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要把握好平衡,监管科技要与金融科技的发展同步起来,要让监管在未来做到有数据、有标准、有规则、有手段、有路径。”
德央行方面对中国互金协会的监管作用很感兴趣,并表示:中国这种协会自律的监管形式非常具有创新意义,监管理念也特别值得学习;中国在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该市场上产生的许多商业模式与科技创新,对全球的金融科技企业都有借鉴价值。
本次赴德交流行还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DBG)、赴德国金管局(BaFin)、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基金会(GLEIF)等进行了监管科技、互联网金融标准化方面的研讨。
团贷网总裁办公共事业部总监欧阳丹丹表示:在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领域,中国虽然起步略晚于欧美国家,但从发展现状来看,无论是交易规模还是普及程度,都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欧阳丹丹认为,现阶段制约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缺少成熟的配套监管机制,纵览国外主流国家的网络借贷监管实践,给予我们的启示及借鉴意义在于:第一,政府监管和市场的自我约束都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不能只是靠单一的力量,只有二者结合,才能更加有效地实现监管目的;第二,互联网金融应坚持一致性原则,保持谨慎监管的态度,减少事前监管,重点放在事后监管上,坚持最大支持,最少干预;第三,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第四,重视立法的完善,试图减少矛盾与分歧,降低法律风险;第五,重视发展互联网技术,保障网络安全。除了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明确经济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自律监管职能以外。正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李东荣会长所说:“要让中国的金融科技创新走得动、行得通、做得正,也要让监管部门看得到、穿得透、管得住”。
她还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2017年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迎来转型关键一年,在大数据和区块链应用、风控服务输出、金融产品设计、业务融合和组织合作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具备了产生新商业生态的能力。未来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政策的收紧和行业整改进程的加速,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和有效合理的监管法则未来在中国将得到一个充分的显现。